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員警加給新辦法 溯及元旦
Jan 5th 2015, 07:26

員警加給新辦法 溯及元旦

2015-01-05 聯合晚報

【記者許依晨/台北報導】雙北警察勤務加給停止發放引起爭議,內政部長陳威仁上午表示,內政部正在草擬員警加給新辦法,落實不同工不同酬的方式發放,以工時作為加給標準,預計1月底就能完成新辦法。新辦法全國員警皆適用,改變制度後更能公平照顧員警。

內政部次長陳純敬說,勤務加給新辦法上路後,將追溯到今年1月1日。陳威仁表示,過去發放加給,是以區域、地域為範圍,實施以來發生很多問題,他舉例,同樣在新北市,但烏來、瑞芳等地警察工作繁重程度,跟板橋或中正一分局的警察勤務程度不同。

陳威仁說,過去外縣市員警到北市支援,卻無法領取加給,未來改變方式,採不同工不同酬的方式給予,以工時計算,當工作負荷超過一定程度,就可拿到相對應的酬勞,酬勞和付出的辛勞度有絕對關係。

國民黨立委江啟臣上午舉行記者會,江啟臣表示,不宜驟然取消警勤繁重加給試辦,應持續試辦至改進措施出爐為止,若驟然停止試辦,影響所及不僅止於雙北,還將影響已升格為直轄市的台中,桃園等大都會區的警察同仁士氣,區區3000元到8000元的實質薪水減少事小,員警同仁心理層面的打擊事大。

代表警眷團體的警聲會長陳明怡說,派駐大城市的年輕警察都需自行租房,這筆費用減輕許多負擔。警界內部規定,每人一天最多核報4小時加班費,就算今天上班20小時,加班共計12小時,也只能領到4小時加班費,剩下的加班時數累計達52小時候,只可折抵一支嘉獎。

陳明怡說,警員一個月加班時數,核報上限88小時至100小時不等,不管每天加班多少只報4個小時,一個月累積下來超過100小時,也只能領100小時的加班費。問題若未得到解決,也形同看的到吃不到。

柯P拜訪王卓鈞

建議先發6個月

【記者王彩鸝/台北報導】內政部決定取消試辦一年的首都警察勤務加給,改為超勤津貼方式加給。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表示,已拜訪警政署長王卓鈞,告訴他北市警察勤務加給預算已編,議會也通過,建議先發六個月,但會依勤務繁重給加給,不是齊頭式平等。

柯文哲說,首都警察勤務加給預算,台北市議會都已通過,警政署也沒事先跟我們商量,就突然宣布停止。

他表示,會請副市長跟內政部長陳威仁商量,既然預算編了,議會也通過,就先發六個月,六個月內按照內政部意見,把警察勤務重新調整一遍,將來勤務加給是按照勤務的繁重來分,而不是齊頭式的平等發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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